各学院和专业: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44号)和《关于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配合学校2017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对各专业开展专业调研及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专业调研工作
(一)明确专业定位,完善课程体系
各学院和专业应结合2017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利用暑期充分开展专业调研,了解专业发展现状,社会、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剖析国内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析现有人才培养取得的经验与不足,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特色,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论证专业基础课程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为培养方案的修订奠定基础。
(二)完成专业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至少应涵括以下内容:调研过程,原有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分析,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剖析,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设置的思考等内容。调研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起草,并经学院审议签字。在2015年10月学校组织专业评估时提交调研报告,具体见专业评估通知。
二、开展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各专业设立的指导专业建设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为各专业明确专业定位与培养方向、制定与优化培养方案、开发与建设核心课程、适时调整教学内容、组织与实施教学过程、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等内涵建设工作提供咨询与指导。各学院和专业应以专业调研为契机,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活动,广泛吸纳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并做好活动记录,在专业评估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开展专业调研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为专业建设的常规工作,各学院和专业应将暑期充分调研和日常专项调研相结合。通过该途径使各专业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紧密衔接,不断优化。
教务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