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校外专家评审,拟确立92项为立项建设项目,其中评审类项目41项,备案类项目51项。立项项目公示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立项项目公示
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下午16时止。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提倡实名反映。
联系人:李桂琴、徐春梅;联系电话:28865125,28862871;电子邮箱:hsdjxk@126.com.
二、项目结项形式
根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特点,将“论文、结题报告或汇报答辩”的结项方式变为“论文、报告与课堂教学改革效果相结合“。学校和学院(部)将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组织校院二级督导和有关专家深入课堂听课,倾听学生的意见,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反馈项目存在的问题,真正使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