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重要的实践性环节,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教[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院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和检查安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稳步提高。
2、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学院、系、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
二、明确过程管理与质量要求
1、学院应开设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课程或举办相关的讲座,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写作方法培训;召开动员会,使师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以及工作要求。
2、严格把好选题关。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够反映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且难度适宜,适应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选题每生一题,实行教师指导性命题与学生自由选题、独立命题相结合,鼓励学生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课题,鼓励学生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课题,自主命题。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选派好指导教师,强化责任意识。每位教师指导一般不超过8人。若需外聘指导教师的,需填写外聘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指定1位校内教师为联络人。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助教不能独立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
4、加强学生管理。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向指导老师和学院教务科请假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在校外企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除安排校外指导教师外,还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并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系,检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是否具备,跟踪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时反馈并解决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
5、加强学术诚信检测环节管理。学生撰写应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均须在答辩前参加由学校指定的检测系统进行检测(http://www.gocheck.cn),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须上交由本人和导师亲自签字的纸质检测报告,并在答辩前要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5、强化质量意识,构建较为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体系。学院应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查办法等,重视做好各坏节的检查与整改工作,特别是中期检查工作。
6、学院应成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每个答辩小组应由3名(含)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所在的答辩小组。全体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原则上每生30分钟。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根据评阅人初评成绩及答辩情况,由答辩委员会最后审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不及格),其中各专业的“优”成绩比例不超过25%,“良”成绩比例不超过50%,“中”(含“中”)以下成绩比例不低于25%,专业之间各比例不能打通。学院应严格按照以上各成绩比例进行审定。
7、学院要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与质量分析,按要求完成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文本材料按学校要求装订由学院整理保存,电子文本材料按专业整理刻盘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以专业学生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其他事项
1、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集中撰写时间不得少于6周,学校总体安排详见《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具体时间以论文管理系统确定的时间节点为准(注: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用表均在论文管理系统下载)。
2、为进一步激发本科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学校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相结合,制订下发了《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师大〔2012〕127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推进工作。
3、根据杭师大教[2014]17号文件第三十八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每生不少于180元,在学院教学日常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4、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仍然在上一个学年试用过的学院中继续测试一年,不再引进新用户。在使用论文管理系统中,如遇问题及时和教务处实践科沟通联系,使论文管理系统更加实用顺畅.
联系人:张巧英,联系电话:28861390 28865721。
附件:
1、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抽评参考标准、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