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4]56号)文件精神,根据《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七项工程实施办法》(杭教产学〔2014〕3号)要求,加强专业与产业、行业的紧密对接,促进专业转型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特组织第二批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实训基地应能承担校内专业训练的教学任务,满足学生的校内相关专业中短期,基础性集中见习实训的要求;
2.实训基地应能承担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实际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工作任务;
3.引入企业的师资和运作模式,使得学生在进入综合性实习前获得充足的行业背景知识与上手技能,缩短学生实习和入职的过渡期;
4.重点支持与杭州市十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我校对应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
二、遴选办法
项目建设周期3年,每个基地扶持经费50万元。学院和专业自主申报,填写建设项目申报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教学委员会审议。
各学院于9月15日下午4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后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答辩评审另行通知),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为5分钟,请各项目做好相应汇报准备工作。
纸质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顾海春,联系电话:28865800;。电子稿发至:vivian_gu4@126.com。
附件1: 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