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生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审核,确定我校2015-2016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重点扶持项目30项,一般项目137项,现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上旬,中期检查时间初步定在2016年4月上旬。学院要加强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组织项目各项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对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开展指导,同时以签署成果转化保证书等多种形式确保项目的预期成果。 二、学院要抓好各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专利申请费用由学校另行资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出差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三、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成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计划时间,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要特别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积累,按照项目预期成果,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相关工作,并留存佐证材料;结题时,学校将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