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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5-10-19    访问量 : 67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2013年立项的23项省教改项目(附件1)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方式   
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浙江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学校届时将成立检查验收专家组,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形式进行。
二、     验收要求
1.各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立项通知要求,对照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或附件3),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提供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2.各项目负责人准备7分钟的PPT汇报,以备11月底现场答辩汇报使用。汇报内容应包含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总结、项目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3.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报学校,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学院意见后,于2015年11月20日(周五)前将汇总表(附件5)、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发表的论文交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联系人:李桂琴,邮箱:hsdjxk@126.com,电话:28861159。
      

附件12013年省教改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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