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竞赛平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的通知》(浙科竞[2016]1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的学科竞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公布 结合我校实际,确定2016年度我校将组织参加53项学科竞赛(不含艺术类竞赛、体育类竞赛)(详见附件1)。 二、竞赛项目计划报送工作 1、竞赛项目计划报送工作由竞赛承办单位牵头负责。竞赛承办单位应召集竞赛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明确竞赛负责人、竞赛专家组成员和竞赛工作小组,拟定竞赛计划目标、经费预算,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计划书》(附件2),经承办单位审核盖章后交教务处。 2、一、二类竞赛项目原则上均须开展校内选拔比赛,校级竞赛设立特等奖一名(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量一般分别占参加决赛队伍(作品)总数的5%、15%、25%。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除一、二、三类竞赛项目,学院、部门组织的其它各类学科竞赛需经承办单位审核后到教务处备案。 3、鼓励学院建设学术性学生社团,开展校赛的组织工作和竞赛相关的其他活动;原则上,一类竞赛均要有相对应的学生社团,社团指导教师由竞赛负责人或竞赛专家担任。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于5月4日前将纸质稿报至教务处实践科(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305),联系人:顾海春,电话:28865800,电子稿发至vivian_gu4@126.com。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