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共一学期,从
二、具体要求
1.坚持集中安排实习。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师范专业一般安排15人左右一组,其他专业一般安排12人左右一组。
2.配好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学院不再安排其他教学任务。不允许一个指导教师承担两个及以上实习点的指导工作。原则上杭州市区以外的实习点,要求教师驻点指导。
3.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各相关学院密切配合经亨颐学院,抓好师范生技能达标工作;实习准备阶段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和各实习小组会议,组织学生观摩示范课,以说课、短课、模拟课等形式组织学生写教案、试讲,指导教师须逐个考核、严格把关,考核结果纳入实习成绩,不通过者不得进点实习。
4.强化实习过程性指导和管理。非驻点指导教师每周不少于3天到实习点指导,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听课、评课生均不少于3次。学院组织实习点走访,每个点至少1次,召开座谈会1次。各专业所有教师必须到实习点听课,实习期间人均听课不少于2次。
5.开展反思研习工作。反思研习一般4周,各学院统一组织学生以讨论交流、观摩反思等形式,对实习内容等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学院开展教育实习成果汇报,要求每名实习生至少上一堂汇报课,指导教师点评并打分,成绩纳入教育实习总成绩。
6.做好总结推优工作。学院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学院总结和推优工作,推荐校级优秀带队指导教师(25%)和校级优秀实习生(10%)、教学工作实习先进个人(4%)、班主任工作先进个人(4%)和教育调查(小论文)工作先进个人(2%)。
7.经费资助额度。各学院的教学经费,50%以上应用于实习工作,教育实习付给实习学校的管理费为300元/人。
8.材料上交。各学院在187所教师发展学校(见附件2)中选择实习学校,并按照要求编写实习工作计划(见附件1)并于
附件1: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格式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校一览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