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4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5年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估,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时间:5月25日--5月30日下午4时。
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8861159,仓前校区恕园3-307,jxk@hznu.edu.cn。
2015年本科专业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