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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质量科     时间 : 2017-02-28    访问量 : 858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31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此次可向浙江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1 名,一般应为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三、申报推荐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经遴选并公示后,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一名人选。

  2.学校教务处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分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结果公示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候选人。

  3.各学院(部)须在201738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及学院党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汇总表及学院党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意见。

  五、其他

联系人:柳春,电话:28865843,邮箱:hsdzlk@163.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
    附件2: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教务处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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