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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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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学生进行网络评教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质量科     时间 : 2017-04-13    访问量 : 502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评教工作有序进行,确保评教工作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对毕业班本学期已落实的各类课程(含专业必修课、专业任选课、专业限选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教学任务,确定实际上课教师。如实际上课教师与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内容不一致,请务必在系统中的“智能排课”下的“换教师、起止周、周次”里将教师工号和姓名同时更换增加教师或者删除教师时,请全部删除后再增加上)。例如:

1. 有些课程安排任务时是“张三”上课,而实际上课时为“李四”,则系统中要更换成“李四”。

2. 有些课程安排任务时是“张三”上课,而实际“张三”上了一半,“李四”接着上,则系统中的教师姓名“张三”、“李四”都要包括。

3. 有些课程包括理论和实验,如理论和实验分两位老师上,不要漏了实验老师的姓名。

4. 有些课程是一门课由多位老师分段上,要求把所有的上课老师都写上,不要写成“某某等”。

5. 有些课程安排任务时是“张三”、“李四”同时上课,而实际上课时,仅为“张三”,将“李四”删除。

6. 关于临时工号。下任务时用临时工号的教师,评教前务必向人事处要正式工号,并在系统中将教师换成有正式工号的教师姓名。

7. 关于实习、见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任务落实应统一改为“指导组”。

上述情况仅为举例,各学院(部)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原则是:保证教师不漏、不多、不错,保证教学任务的准确性,保证每一位上课的老师都能得到学生的评价。

二、上报本学院毕业班班级(附表1)。

三、本学期非毕业班学生评教在5月下旬进行,若学院有非毕业班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者见习等原因而无法在5月份参加评教,请提前上报有关班级信息并核对相关教学任务,教务处将另行安排时间让学生提前评教。(附表2)

四、教学任务核对时间:4月17日(周一)—4月19日(周三)

五、毕业班评教时间:

4月24日(周一)8:30— 4月25日(周二)16:30

六、请各学院于4月19日(周三)16:00前完成教师教学任务的核对,并将毕业班班级汇总表(附表1)和非毕业班需提前评教班级汇总表(附表2)电子稿发至:hsdzlk@163.com

联系人:柳春 电话: 28865843

                                        


附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非毕业班提前评价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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