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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本科生副修报名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信息科     时间 : 2017-04-17    访问量 : 5178

一、报名对象

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修读条件

1、前几个学期主修专业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2.5分以上(含2.5分)。

2、 申请修读副修双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各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见附件一。

3、每生只允许修读一个副修专业,每生在校只有一次报名副修专业机会。

三.副修专业计划

各专业副修的专业课程计划见2016级培养方案中附表3《**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备注栏中“副修课程”列中打勾课程。

四.教学安排

副修专业修读分为单独开班和跟班修读两种形式。

1.单独开班:凡是副修学生报名达30人以上的单独开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平时周一到周五的晚上或双休日。

2.跟班修读:副修学生不足30人取消单独开班,学生只能选择跟班听课,所开设的课程安排就是周一到周五的白天,造成与学生主修专业上课时间冲突时,可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申请课程免听,具体请查看《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课程管理办法》。

五.收费标准和副修类别

副修专业不需要单独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在学分学费里结算,收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

副修有两个级别:副修专业和副修学位。

六.学分要求及证书发放

按规定修读完成各专业附表3《**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中指定的课程或规定学分后,一般修满25学分可获得副修专业证书,修满50学分(跨一级学科,跨专业门类,查看通知附表)(含毕业论文)可获副修学位,具体各专业的学分要求见培养方案。

七、报名流程

1、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4月18日—4月25日,逾期不受理,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eykc.hznu.edu.cn/zfweb.htm,在【活动报名—副修报名】菜单下,填写相关内容后,点击【报名】按钮后再点击【打印】按钮,将打印后的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盖章后交副修开课学院教务科审核。

2、学院审核:4月26日—4月28日,副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科在5月3日前将报名表按专业分类后交到教务处信息科,教务处汇总并按专业分类,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开办副修专业单独开班(原则上低于30人不单独开班)。

3. 因资源有限,每个学生副修报名只有一次机会,一旦被录取副修专业,原则上不能退报,下一次也不能再报名。每个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4、学生选课:审核通过的同学可在第二轮在“副修选课”里选副修课程,副修选课从第二轮选课开始。
 5、副修专业计划、课程设置、课程安排等有问题请咨询副修专业开课学院教务科,选课操作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叶老师,咨询电话2886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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