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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杭州师范大学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检查结果和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7-06-30    访问量 : 1114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师大教〔2017〕13 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申报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检查验收和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学院(部)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大学人文》等30门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通过验收。《古代日本的历史与文化》等23门课程为学校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检查验收通过名单

见附件1

二、学校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见附件2

三、学校核心通识课程建设和开课要求

1.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要求在未来三年内每学年至少开课一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核心通识课程”称号,不再享受课程优酬待遇。学校实行定期复评、动态调整的机制对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进行管理,具体建设要求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每2-3年,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复评,通过者方可继续享受课程优酬待遇。

2.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具体建设要求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项目负责人及建设团队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任务书》,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开课承诺、资源建设等具体建设要求。在经过两个开课周期和教学实践检验后,学校组织专家按照任务书要求对课程进行验收,验收材料包括《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结项书》和教学实践支撑材料以及教改论文一篇。验收通过者认定为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授课教师在建设周期及验收通过后 2 年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课程优酬待遇。之后学校实行定期复评、动态调整的机制对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进行管理。

3.请学院(部)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的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于9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徐春梅处,电话:28862871,邮箱:hsdjxk@126.com.

联系人:李桂琴,28861159.

                                  教务处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第一批核心通识课程检查验收通过项目汇总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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