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10号)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在建的2015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提供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2.各学院对本学院承担的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汇报内容应包含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总结、项目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4.省教育厅审核。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sdjxk@126.com。联系人:徐春梅;联系电话:28861159。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5. 浙江省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浙江省2015年度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