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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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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8-01-16    访问量 : 400

各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要求,现对2015年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因2015年省教改项目已完成验收,故上述项目中同时也是2015年省教改项目的,此次不再重复验收。

二、验收程序和要求

本次验收工作分项目自评、学院(部)检查验收、学校抽查和给定验收结论四个阶段。

1. 项目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认真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各项目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或《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二份于2018年3月5日前提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其中一份留存学院,由学院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另一份由学院于3月9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研科,以备学校抽查。同时,将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务科和学校教务处教研科。

2. 学院(部)检查验收

学院(部)应组成专家组对本院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般为5人以上(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会评答辩方式,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开展情况、项目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2018年3月2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备案(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审表》)。

3.学校抽查

在学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教务处将开展抽查评审并给出验收结论。

4.验收结论

项目结项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暂缓通过的项目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于检查后两周内将整改方案报本院教务科和教务处教研科,整改期限为一年;不通过的项目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见附件4),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

联系人:叶慧伶;联系电话:28867584;

电子邮箱:yehuiling@hznu.edu.cn。

附件:

1. 2015年校教改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1:2015年校教改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

2.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说明

5.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审表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审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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