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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 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8-04-10    访问量 : 36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师〔2017〕53号)精神,为突出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的特色和亮点,学校开展了校级配套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申报遴选,确定13个建设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内容

1.教师发展学校建设

开展教师发展学校建设,选定本专业长期开展教育实践的若干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等)作为建设主体,开展教师发展学校的机构、组织和制度建设,建立教师发展学校的规章制度;每年重点在建设学校内开展师范生教育实践,形成稳定的教育实践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符合师范生发展需求的见习、实习课程标准;建设教育实践指导教师资源库,确定考核办法,对指导教师开展考核评价;选派专家教师到合作中小学校挂职或交流(带队指导),参与合作中小学校的教育科研和校本研修活动,联合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形成可供推广的成果;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问题。

2.师德养成教育体系

开展师德养成教育的理论研究,落实“课程思政”理念,将师德养成教育融通于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具有时代特色的师德养成教育课程系列。选择具体的专业(群),开展师德养成教育试点,创新师德养成教育载体,构建并实施思想深刻、内容生动、成效显著的全方位全流程的卓越教师师德养成教育体系。

3.适应教育现代化的教学环境

按照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优化师范气质养成环境,加强师范专业实验、实践、实习条件建设。依据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构建具有超前水平的信息化、智慧化教学环境。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与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互通互惠,建立卓越教师培养合作开放发展模式。建设教师教育类课程的在线共享特色资源库、数字化优秀教学案例库等。

4.卓越教师培养机制

深入开展卓越教师培养理论和实践研究,研制符合教育现代化要求和中小学课程改革趋势的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实施路径。以教师发展学校建设为突破口,创建新型的卓越教师培养机制,健全实践教学体制。探索本硕(或专本)一体化或一贯制的培养模式。探索与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卓越师范生机制。

5.面向基础教育改革的教师教育课程重构

面向未来教师职业能力要求和浙江省、杭州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重构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课程开发、课堂把控、潜能激发、科学评价、学生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国际化趋势,加强国际认知类课程建设。对接浙江省新高考改革的现实需要,加强职业规划和专业导论类课程建设。

6.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重视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师资高学历比例要求,建立持续提升教师教育者理论和实践水平机制,提高教师教育师资的国际化水平。以特级教师工作流动站等建设为抓手,建立中小学名师参与师范生培养的机制和通道。构建教师分类考核机制,健全教师教育类教师的管理制度。

7.校本特色内容建设

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围绕卓越教师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自主设计特色性建设内容。

二、建设方式

本次项目建设按照建设内容的不同,分三个层次立项,分别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校级单一项目。按照建设层次和建设内容给予经费资助(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从项目立项时开始计算,各项目应加强投入与管理,如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明确项目验收成果,用于验收时比照考核使用。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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