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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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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8-04-16    访问量 : 284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方法、手段、内容,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为实验室开放提供项目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原则

项目设计要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模式、手段、方法和内容的改革,有利于促进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加强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开放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内容改革目标,以校级、省级、国家级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培育点)等为平台,设计综合性、研究性、设计性的项目供本科学生自主选择。要求项目能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学科竞赛。尤其是列入学校“攀登工程”二期项目的二个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和五大应用型专业群,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

2.各学院要统筹设计项目,引导教师将科研、教学研究等成果转化为实验(实训)教学内容,要以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为依托,以促进实验实训内容和体系、教学方法、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等的改革和建设,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本次立项主要面向我校承担实验(实训)教学的教师开展,实验技术人员也可参与申报;项目立项后必须组织学生参加,共同完成项目各项工作。

三、成果要求

项目实施成果要体现对实验实训教学改革的推进,要满足以下成果要求(前三项为必须项):

1.经项目实施后产生1-3项切实可行的设计性、研究性、综合性(三性实验)实验实训项目,并撰写相应的实验项目教学方案。

2.上述实验实训项目须进入常规实验课程,替代、更新原有落后的实验实训项目。

3.组织招收一定数量(5人以上)的本科生实施项目内容,充分训练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

4.培育省级、国家级等高级别学生创新项目(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培育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参赛项目(各类省级、国家级一类学科竞赛),培育各类专利项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和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科技学术论文。

四、项目数量及经费

1.本次立项项目总数为150项(各学院名额详见附件),各学院名额按照基本名额加文理科性质决定,建设项目按1500-2000元/项资助。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验材料、测试加工、论文版面费、评审鉴定费、资料费、文印费、调研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开支

3.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项目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下达。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教务科。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质量确定拟立项项目,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5月15日之前与《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一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请发邮件至455750859@qq.com,联系电话:28861390张巧英)。

3.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后,正式公布。

附件1: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附件2:实验室开放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附件3:实验室开放项目名额分配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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