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2018〕8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选择,教务处审核公示,现将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及确认结果予以公布。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专业分流学生的相关工作。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及确认汇总名单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