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生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审核,确定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重点项目60项(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本次项目的重点项目直接立项,前期已公示完毕),一般项目183项,现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一般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初定2018年12月。学院要加强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组织项目各项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对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开展指导,同时以签署成果转化保证书等多种形式确保项目的预期成果。
二、学院要抓好各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专利申请费用由学校另行资助,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另行划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出差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三、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成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计划时间,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要特别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积累,按照项目预期成果,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相关工作,并留存佐证材料;结题时,学校将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一般项目立项汇总
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