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发展学校,服务我校师范生人才培养,现决定开展新一轮教师发展学校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中小学校具备完备的教师发展学校规划,师范生实践指导经验丰富,指导教师队伍强大、合作意向强烈。
2.申报的中小学需选派优秀教师和班主任担任见、实习指导教师,并能保证实习生实习期间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10节/每生。参与见、实习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优先支持能提供我校实习生和指导教师住宿的中小学校进行申报。
4.优先支持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已经开展教育实习实践及其他领域合作的中小学校进行申报。
5.本次申报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每个师范专业根据专业需求,可申报1-2所中小学校,其中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增加至3-4所。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联络中小学校的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填写《申报表》,根据表格要求,提供申报学校的详细信息。
2.经申报中小学校同意,并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3.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同意的中小学校,纳入我校的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名单,并报中小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
4.签署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三方合作协议。
三、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前,在截止日前,请各学院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稿一并上报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330)。联系人:严馨华,联系电话:2886572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校申报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校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