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的通知》安排,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共115项,拟定于2019年5月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整理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撰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实训)教学方案》(附件2),并于2019年5月15日前交学院(部)教务科办公室。
二、学院(部)评审验收
1、学院应成立实验室开放项目评审验收小组对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组织形式由学院(部)自行安排。验收结果应填写在《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中。
2、项目结题的验收结果以优、良、合格表述。结题验收的考核依据主要为项目对实验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具体应体现在:一要将项目内容整合进入实验教学过程,成为设计性、研究性、综合性的实验课程项目,更新原有实验课程中的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和陈旧的实验项目;二要体现在实验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的良性互动,延伸与发展实验教学课程内容,项目内容要体现专业性,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训练的效果明显;三要体现在科研对教学的有力促进,项目内容不能简单完成教师的科研课题,必须将科研成果转化成利于教学,便于学生开展实验的教学项目,最终整合进入实验教学过程。
3、如项目不能体现上述要求,一般应延期结题,直至完成相关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完成者,不再后续项目立项时予以资助。
4、学院(部)教务科办公室汇总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和教学方案,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于2019年5月31日前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中汇总表交电子稿与纸质稿,结题报告和教学方案交电子稿。
联系人:张巧英,电话:28861390,
E-mail:455750859@QQ.com
附件:
教务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