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师大教〔2017〕13号)和《关于申报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创业学》等8门课程为学校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见附件1。
二、学校核心通识课程建设和开课要求
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具体建设要求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项目负责人及建设团队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任务书》,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开课承诺、资源建设等具体建设要求。在经过两个开课周期和教学实践检验后,学校组织专家按照任务书要求对课程进行验收,验收材料包括《杭州师范大学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结项书》和教学实践支撑材料以及教改论文一篇。验收通过者认定为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授课教师在建设周期及验收通过后2年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课程优酬待遇。
学校将严格实行定期复评、动态调整的机制对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以及第一批、第二批核心通识程进行管理。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立项后要求每学期开课1轮。第一批和第二批核心通识课程尚处于建设期间的,要求建设期间至少开课2轮;已建成通过验收的,要求每学期开课1轮。对于不达标的课程,学校将停发项目建设经费,并取消核心通识课资格及课程优酬待遇。
请相关学院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三批核心通识课程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的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于5月24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刘思佳,电话:28862871,邮箱:liusijia@hznu.edu.cn。
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