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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进行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专业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时间 : 2019-05-13    访问量 : 2070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办〔2014〕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网络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1.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测评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普通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2.专业满意度评价测评对象为: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之外,所有本专科专业。

二、参评人员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专业满意度评价参评对象为:除2018级之外,所有本专科学生。

三、测评时间

5月27日9:00--6月10日16:00。

四、评价方式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网络评价;“专业满意度评价”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的“专业评价系统”进行网络评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组织发动,确保评教参与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和评价任务。

2.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信息的准确性,请于评教前再次确认实际上课教师与下任务时教师的一致性。

3.各学院将《关于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与专业满意度评价致全校同学的一封信》(见附件)转发给学生,并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网上评教。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联系人:刘老师,28865679;“专业满意度评价”联系人:李老师,28861159。

          附件:关于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致全校同学的一封信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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