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发展规划,现就2019年我校本科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原则上增设的专业要符合《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5—2020年)》要求;依托现有的各级重点建设学科,充分体现“学科专业一体化”的建设思路。
2.调整已设置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
3.鼓励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增设工科专业,并鼓励增设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应用性专业。
5.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将申请专业撤销。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在5月27日(周一)前确定是否有新专业申报和专业撤销。如有新专业申报和专业撤销,请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教研科,专业负责人需在6月10日前完成申请表等相关资料提交。联系人:李桂琴,28861159.
教务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