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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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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19-05-20    访问量 : 471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全面开展,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结合本科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将本学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风考纪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院长、学生工作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课程组组长、院督导、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管理与督查、无人监考“诚信考场”的审批、考试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2.学院需制订周密严谨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召开专门的考试工作部署会,对考试工作各环节和相关要求逐一落实并责任到人。组织全院教师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杭师大办字[2013]91号)《杭州师范大学考务守则》等规章制度,开展从命题至制卷、监考、阅卷、归档等考试环节全过程培训,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

3、开展诚信考风教育。继续开展无人监考“诚信考场”建设工作,以“诚信考场”为抓手,推进学风、考风建设。通过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分享典型案例,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场规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杭师大学[2017]89号)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考试违纪后果,强化学生的荣辱观、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4.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校督导以及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将对考场进行巡查,凡在巡查中发现有考场秩序混乱、考务人员不作为等现象,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一)试卷命题与审批

1.提高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命题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应更多注重对学生分析、综合、评价能力的考察,适当降低识记性内容考核,避免难度偏低。鼓励教师出一些没有标准答案的试题,减少识记性试题比重。题量应以一般学生能在120分钟完成为宜,不宜偏少。出题须严谨,避免出现表达不清、有歧义、命题错误或不当内容等的情况。试卷应有良好的区分度和恰当的不及格率。A、B卷和近三年同门课程重复率不得高于20%(含)。

2.建立严格的试卷审核制度。考核方法要和教学大纲一致,未有明确表述或表述模棱两可的一律按闭卷处理。学院要严格对考核方法的审批,对采用开卷、论文形式作为课程评价唯一考核的要从严审批,各年级均须有一定的闭卷考核课程(一般不得低于课程总量的1/3)。对于部分条件成熟的课程和进行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课程,除了常规的闭卷笔试外,可以酌情采用机考、开卷笔试(机考)、口试、 课程论文、实际操作考试等灵活考核方法,一般情况下,成绩组成还是要求采用多种考核方法并举的方式进行。采用开卷或非卷面考核的课程,课程负责人或命题教师须填写《期末课程考核方法申请表》,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考试课须同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学院要加强对试卷质量的审核,在《考试命题审定表》上清楚写明意见,对采用开卷方式等考核的课程,在试卷内容的审核上要尤为慎重,合理设计考题,避免对教材的直接摘抄,避免以考试改革为名变相降低考试难度。学院在审核同时要注意试卷格式的统一,加强对试卷的规范性管理。

3.大力推进教考分离工作。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平台课、学位课程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试卷命题可以采用试卷(题)库抽取、校内非任课教师命题或请校外专家命题等方式。公共课试卷流水批阅,统一打分。由不同教师授课的平行班课程试卷须统一、集体阅卷。在试卷(题)库建设中,每门课程的试卷库不少于20套,试题库试题不少于600题,同时须有配套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题)库须交由专人(非命题组成员)负责保管、抽(组)卷。已使用的试卷(题)须在电子文档中注明使用的学期及学院、班级等,并在五年内不得再次使用。

(二)试卷交接与保管

1.试卷印制工作应在课程考试前一周内完成。公共课试卷由开课学院在开考前一天送交至学生所在学院保管;专业必修课试卷由学院完成印制后统一由学院教务科保管。跨校区、跨学院的试卷运送以及本学院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试卷交接,应做好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考场学生人数等课程考试信息的核对及签字确认工作。

2.学院试卷保管须指定专人负责,避免出现试卷泄题、遗失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考场监管力度

1.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考场规则”“考务守则”和相关要求组织考试。对有违纪动机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场告知其违纪事实,收集违纪证据,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

2.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轮流值班,及时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巡考人员需深入考场,检查考场清理是否彻底、考生座位安排是否合理(普通教室需隔位安排考位、阶梯教室需隔排隔位安排)、核对考生身份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考务人员执行考务工作情况以及考场纪律情况等。

3.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学院应及时处理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程序合理,处理得当。

(四)成绩评阅与管理

1.任课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平时成绩给分须有依据。平时成绩一般包括课堂考勤、课堂表现、随堂考核、作业质量等。出勤不得作为平时成绩的唯一依据,也不可在平时成绩中占比过高(建议只占平时成绩比重的10%-20%)。平时成绩打分要合理,避免打分过高,变相成为课程拉分手段。各类考核项目所占成绩比重应在课程教学大纲内详细列明并告知学生,以促使学生课堂自律、学习自觉。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详细保留过程考核的记录,对平时成绩给分能够给出合理解释。

2.严格试卷评阅。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任课教师应完成试卷评阅及系统中的成绩录入工作。阅卷评分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应客观正确。卷面批阅规范,评分方法统一;每个题目(含小题)皆应有评阅标志及具体给分,凡答题正确的打“√”,答题错误的打“×”,答题不到位的打“;可以采用正分评阅,也可以采用负分评阅,但正分、负分不得混合使用;卷首分、总分等分数核算要准确,评分或核分有差错时,须由阅卷教师于分数修改处签名以示更正。阅卷必须使用红色水笔评阅,且应保持卷面干净、整洁。公共课、平行班、艺体类部分专业课阅卷评分实行流水作业或集体评分的方式。论文评阅应有批阅标志和具体评语,给分客观严谨。


3.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质量分析是教师对命题质量、课程目标达成度和学生掌握情况的分析,也是促推教师提升教学质量,反思教学过程的有效抓手。试卷分析务必做到详实,有针对性,少说空话套话,通过统计数据(鼓励利用spss软件)分析试卷成绩,而不是凭感觉下结论。试卷质量分析应结合数据统计,对命题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分析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对试卷质量的评价、改进试卷命题和课程教学的意见等,分析客观,具体阐述,一般字数应在200-300字左右。

4.继续做好试卷复核机制。每份试卷均应由复核人(一般应为同一课程组或教研室教师)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和计分无误。评分或核分有差错时,须由阅卷教师、复核教师商议后于分数修改处签名以示更正。

5.严格成绩发布机制。一般情况下,总评优秀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不及格也要有恰当比例。引入学业竞争机制,鼓励部分课程开展按比例赋分的试点。严格执行期末考核成绩低于40分者,平时考核和期中考核成绩不再参与总评成绩评定的规定。

6.严格抓教学过程管理。对下列学生要限考(开课学院需于考前一周将名单报教务处):

(1)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其他违反课程教学大纲约定的。

(五)考试材料存档要求

1.考试归档材料必须齐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教师需以教学班为单位将答卷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并与补考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单、试卷质量分析表、阅卷登记表、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等材料一并交学院存档。

2.考试管理有关材料的保存应严格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设置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杜绝试卷遗失、泄密等情况发生。

三、材料上报说明

1.各学院教务科及时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教室、监考教师安排工作,期末考试安排表(对诚信考场做好标识)电子稿、纸质稿于6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学生如有缓考、旷考、限考、违纪、作弊等情况,各学院教务科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限考名单(见附件1)电子稿请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统计并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考分离课程一览表》(附件2)电子稿于6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存档一览表(附件3)电子稿、纸质稿于9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限考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考分离课程一览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存档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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