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杭师大发〔2019〕1号)文件及学校工作进度安排,拟对2019年(自然年度)本校教职工取得的本科教学工作成果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类别、标准
详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杭师大发〔2019〕1号”)。
二、申报要求及进度安排
1.个人申报。根据奖励工作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于2月24日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完备的奖励佐证材料。
2.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填写《2019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汇总表》(附件2),于2月28日前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发放奖励。
三、报送材料
“附件2”需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可在正式开学后补交),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k@hznu.edu.cn。联系人:傅晓敏。联系电话:13706508873。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奖励 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