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开展实施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高校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要求,为促进各专业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改进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现组织开展本科专业满意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及参评人员
测评对象:除生态学、行政管理专业之外所有本科专业。
参评人员:除一年级学生之外所有本科生。
二、评价时间
4月30日上午8:00—6月26日下午16:30。
三、评价方式
通过杭师大教务管理平台(http://jwgl1.hznu.edu.cn)进行网络评价(如图)。
请各学院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参与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联系人:刘老师,28867529。
教学评估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