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课程建设

当前位置 :  首页 > 教学改革 > 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20-12-15    访问量 : 339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现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不含思政类课程)均可自主申报,申报课程负责人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建设要求

1.申报课程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育人效果明显。学生认可度高,具有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2.申报人应为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鼓励专业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共同设计课堂教学,将思政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

3.学校计划立项建设30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每项资助额度2万元。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宁缺毋滥。

4.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省一流专业建设点,至少要申报一项;鼓励其他专业积极申报。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应结合专业建设,院内各培育2-3 门思政育人效果显著的精品专业课程,打造 2 个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作为下一轮培育申报对象。

三、申报流程

2020年12月28日前,项目申报人和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学院统一提交申报书PDF版(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

四、项目管理

1.立项课程建设期一年,期间要开展至少一学期的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学校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听课、评课等方式开展教学检查。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项报告,学校将进行结项验收,对于建设成效明显的课程,予以“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称号。

2.各学院要以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为契机,统筹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为立项建设的项目提供必要条件和配套激励,探索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稳步推进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模式转变。

联系人:李桂琴,28861159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14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