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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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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21-05-17    访问量 : 847

各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杭州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6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2届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实习专业及人数

学院

专 业

年 级

学生人数

实习周数

起止时间

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2018

84

16

2021.9-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2018

64

16

2021.7-2021.11
或2021.12-2022.4

中美经济

2018

4

16

2021.7-2021.11
或2021.12-2022.4

金融工程

2018

93

16

2021.7-2021.11

会展经济与管理

2018

38

16

2021.7-2021.11
或2021.12-2022.4

旅游管理

2018

35

16

2021.7-2021.11
或2021.12-2022.4

旅游管理(专升本)

2020

53

16

2021.7-2021.11
或2021.12-2022.4

沈钧儒法学院

法学

2018

161

16

2021.12-2022.3

知识产权

2018

23

16

2021.12-2022.3

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

2018

34

16

2021.9-12

体育与健康学院

休闲体育

2018

32

16

2021.9-12

阿里巴巴商学院

电子商务

2018

93

26

2021.9-2022.4

电子商务(实验班)

2018

36

26

2021.9-2022.4

国际商务

2018

45

26

2021.9-2022.4

市场营销

2018

37

26

2021.9-2022.4

物流管理

2018

33

26

2021.9-2022.4

人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018

36

16

2021.9-12

汉语言文学

2018

43

16

2021.9-1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018

96

16

2021.11-2022.4

翻译

2018

34

16

2021.11-2022.4

朝鲜语

2018

35

16

2021.11-2022.4

日语

2018

61

16

2021.12-2022.4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实验班)

2018

25

16

2021.7-2020.11

应用化学

2018

47

16

2021.7-2020.1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018

31

16

2021.7-2020.11

制药工程

2018

29

16

2021.7-2020.11

理学院 

应用统计学

2018

30

16

2021.9-12

地理信息科学

2018

34

16

2021.9-1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018

35

16

2021.9-12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2018

76

16

2021.9-12

环境工程

2018

23

16

2021.9-12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18

31

16

2021.9-12

文化创意学院

动画

2018

46

16

2021.5-11

数字媒体艺术

2018

50

16

2021.5-11

文化产业管理

2018

56

16

2021.9-12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

2018

52

8

2022.4-6

环境设计

2018

27

8

2022.4-6

公共艺术

2018

50

8

2022.4-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服务方向)

2018

27

16

2021.9-202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8

142

16

2021.9-2022.4

软件工程

2018

80

16

2021.9-2022.4

物联网工程

2018

21

16

2021.9-2022.4

医学部

临床医学

2017

222

50

2021.06-2022.05

口腔医学

2017

38

48

2021.06-2022.05

护理学

2018

98

40

2021.7-2022.4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2018

32

18

2021.7-11

健康服务与管理

2018

52

18

2021.7-11

药学

2018

30

16

2021.09-2021.12

预防医学

2017

48

18

2021.09-2021.12

预防医学

2019

50

20

2022.03-2022.07

二、实习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应加强实习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实习过程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召开实习安全教育会议,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教学环节顺利完成。

2.学院应尽可能安排实习生进入已建立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提高基地利用率。对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学院应严格审核,有效指导,确保实习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3.学院各专业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规划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4.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任务,按1:15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安排好实习指导教师的校内教学工作,使他们能全力以赴地开展带队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指导质量。

5.学院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基地)的联系与沟通,走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出勤、专业能力、实习成效以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师傅)的评价,并与实习单位开展交流、探讨合作。

6.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应重视对实习工作的常规检查,加大对专业实习过程的监控力度。

7.学院评定实习成绩应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单位评价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遵循客观、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按五级制记录,其中“优秀”比率不超过25%。

8.实习结束后,学院各专业应组织实习工作总结交流,内容包括专业实习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

三、实习教学材料收缴及存档

1.实习教学存档及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的材料详见附件,存档材料涉及表格须按附件所提供表格格式填写,存档材料目录之外的学院留存材料格式不作要求。

(1)学院毕业实习计划表及新建实践基地计划或协议书,每学年初即9月份上交;

(2)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实习开始2周内上交;

(3)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推荐相关材料,实习结束2周内上交。

2.因医学各专业实习的特殊性,医学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可根据学院有关制度执行。

各学院应创新实习工作管理模式,加强实践(实习)基地建设,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实习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实践(实习)基地探讨有利于双方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力争使专业实习工作取得实效。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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