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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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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21-05-24    访问量 : 57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实习工作,加强教育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实习时间18周,实习过程分为前期准备阶段(3周,含师范生技能达标2周)、见习实习阶段(11周)和反思研习阶段(返校后4周)。

2.实习安排。各学院可结合部分师范生考研复习需要,合理安排教育实习工作。实习时间可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但必须确保实习周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具体要求

1.坚持集中安排实习。要求各学院在我校已签约的238所教师发展学校内开展实习工作。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一般安排15人左右一组,其他专业一般安排12人左右一组。

由于学校市区的住宿空间比较紧张,各学院在联系实习学校时,在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提供住宿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开展实习。无法提供住宿的,也请各学院合理安排交通便利、方便学生出行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开展实习。

2.配好带队指导教师。学院应保证带队指导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带队指导工作,不给带队指导教师安排主要的教学任务。为保证指导质量,平均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2组或24人。部分指导教师力量不足的学院,可集中就近安排多所实习学校,以方便指导教师开展多个实习点的指导。原则上杭州市区以外的实习点,要求教师驻点指导。

3.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各学院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和各实习小组会议,明确实习任务和评价标准。各学院应密切配合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抓好师范生技能达标工作,充分利用短学期和实习准备阶段,组织学生观摩示范课,以说课、短课、模拟课等形式组织学生写教案、试讲,指导教师须逐个考核、严格把关,考核结果纳入实习成绩。

4.强化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非驻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每周不少于3天,听课、评课生均不少于3次。学院组织实习点走访,每个点至少1次,召开座谈会1次。各专业所有教师必须到实习点听课,实习期间人均听课不少于2次。加强对学生参与教研工作的指导,包括课堂教学评议、课堂观察、课例分析、教育调查或教育行动研究、课程开发、实施与评价、数字化资源建设。

5.开展教育研习工作。教育研习一般4周,各学院利用视频、录像、文本、案例等资源,讨论交流、观摩反思等形式,组织学生对实习阶段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研工作和教育调查工作等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形成教育调查报告(小论文)。学院开展教育实习成果汇报,要求每名实习生至少上一堂汇报课,指导教师点评并打分,成绩纳入教育实习总成绩。

6.做好总结推优工作。以公开课、观摩课、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展示教育实习成果,并在总结交流基础上收集、建设、汇编教学典型性案例。做好学院总结和推优工作,推荐校级优秀带队指导教师(25%)和校级优秀实习生(10%)、教学工作实习先进个人(4%)、班主任工作先进个人(4%)和教育调查(小论文)工作先进个人(2%)。

7.材料上交。各学院在我校已签约的教师发展学校中选择实习学校,并按照要求编写实习工作计划(见附件)及实习安排表并于6月30 日下班前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至hsdjwcsjk@163.com,联系人:严馨华,联系电话:28865721。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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