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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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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副修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21-06-11    访问量 : 398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副修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7级本科毕业生。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根据副修课程修读完成情况,可申请副修专业证书。符合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副修学位修读要求,可申请副修学位证书。

二、审核标准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副修专业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29号)规定,具体结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各副修类型课程额定学分和修读要求审核。

三、审核流程

(一)副修专业

1.学生根据副修课程修读完成情况,6月3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副修专业证书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副修学位证书申请表》(附件1、2),将《杭州师范大学副修专业证书申请表》及主修专业成绩单交所在学院审核是否达到主修专业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并签署意见。

2.6月9日前,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的,由学生将申请表及副修专业成绩单交副修学院进行审核;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生将申请表及副修专业成绩单交副修学院进行审核。

3.副修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副修结业审核,审核后,6月11日前,统一将符合发证条件学生的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4)报送教务处。

4.符合副修学位证书条件的,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定,并记入会议纪要。


附件1:副修专业证书申请表

附件2:副修学位证书申请表

附件3:副修证书审核汇总表

附件4:副修学位证书审核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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