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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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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21-11-22    访问量 : 915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实习工作,规范教育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1.第七学期反思研习时间安排:202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

2.第八学期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1)第一周在校准备阶段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学期末完成。

(2)进校实习阶段:2022年2月17日——5月4日

(3)反思研习阶段:2022年5月5日——6月1日

二、反思研习具体要求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的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认真制定反思研习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反思研习工作任务。以下为任务清单:

任务

主要内容

组织要求

材料要求

教学工作

研习

1.基于实习期间已完成的教案、课堂教学视频等材料开展教学设计、典型教学案例的反思研习;

2.结合实习期间的教学经历,探讨践行师德师风建设,总结心得体会。

1.学生个人反思总结;

2.指导教师组织实习小组合作研讨,指导教师评价学生研习情况,计入研习成绩。

学生提交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及反思报告1篇、师德师风建设心得体会1篇。

班级管理工作研习

1.基于实习期间的班级管理案例、特殊学生个案开展反思研习。

学生提交班级管理工作案例及反思报告1篇。

教研工作

研习

1.基于实习期间实习学校或者实习小组内部组织的教研活动案例反思研习;

2.基于已经完成的教育访谈、教育调查或实习总结的研习。

学生提交教育调查报告1篇。

汇报展示

1.每位实习生开展课堂教学展示汇报(时长由各专业自定);

2.案例积累和展示。

1.在小组内,每位实习生开设汇报课,小组成员听课并评议,指导教师指导评价计入研习成绩,同时面向低年级学生开放观摩;

2.学院开展案例汇编、优秀案例展示等。

学生提交汇报课听课记录及评课反思报告1篇。

各学院组织教学论教师和带队指导教师完成上述工作,同时要求完成相关研习案例及反思报告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将数据统计后报送至教务处,按照15%的比例,筛选优秀教学工作案例和班级管理案例,并将电子稿和相关汇报课视频交到教务处实践科,以便建设学校优秀教学案例库。

三、实习总结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实习工作结束后需召开实习总结大会,总结交流实习工作,展示教育实习成果,收集、建设学院教学典型案例库。按要求做好推优工作,推荐校级优秀带队指导教师(25%)和校级优秀实习生(10%)、教学工作实习先进个人(4%)、班主任工作先进个人(4%)和教育调查(小论文)工作先进个人(2%)。

四、实习工作相关材料上交

1.各学院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实习工作计划及教育实习学校申报表最终稿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2.各学院于2022年6月1日前将实习工作总结材料及推优名单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联系人:严馨华,联系电话:28865721。


学院2021-2022学年教育实习反思研习工作安排表

学院2021-2022学年教育实习反思研习工作数据统计表

学院2021-2022学年教育实习优秀案例库统计表

教育实习成绩表(新)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实习材料收缴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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