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文件,各学院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
1.2月28日前,各相关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方案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各相关学院做好专业指导工作,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2.3月3日-3月6日,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http://jwxt.hznu.edu.cn)。
3.3月7日-3月13日,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将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及公示情况说明一并交教务处,学生人数少于5人的专业,学院需组织该部分学生重新选择专业。
4.3月18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审核后发文。
(三)其他
工作联系人:鲁文君,电话:0571-28866779
附件:
3. 《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文件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