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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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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22-04-22    访问量 : 9404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下称“本创”)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注重项目专业性、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

3.注重项目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内容的衔接和互动,推动实践教学改革。

二、立项内容

1.创新实践项目。主要面向理工类专业申报,针对本专业所学知识的拓展和延伸而开展的学术科研项目。

2.研究性学习项目。主要面向文史类专业申报,针对社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本专业知识开展的调查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面向我校校内学有余力并对创新实践、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开展,由学生自主进行申报;倡导团队协作,组队参与,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也鼓励研究生参与(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应有专业教师负责指导。

2.因毕业实习、论文撰写、就业等影响,原则上毕业班的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3.凡已经立项(或已确定推荐拟立项)的校级“挑战杯”学生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为了达到项目训练的最大化,各项目除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外,还需明确项目成果形式,并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项目成果,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予延期。

四、立项数量

1.本次项目立项总数为250项,各学院项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2.本次立项项目,经培育后可在2023年继续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项目经费

1.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学院给予资助,资助额度参照往年。经学院验收,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认定为校级“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六、项目申报与管理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交各学院教务科。

2.学院根据立项名额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拟立项项目。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应加强管理,做好项目中期检查与过程指导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安排好项目进度,提前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的准备工作;项目应注重研究成果的积累,原则上每个项目应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实物产品、竞赛获奖等成果形式。

4.学院将各项目申报材料和《杭州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ydydy01@hzn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联系人:董洋,电话:28865800。

5.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认定项目并公布。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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