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生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审核,确定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项目261项,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不含委托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初定2022年12月。学院要加强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组织项目各项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学院要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对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开展指导,确保项目的预期成果。
二、学院要做好项目经费资助,并抓好各项目经费管理工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出差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三、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成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计划时间,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要特别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积累,按照项目预期成果,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相关工作,并留存佐证材料;结题时,由学院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质量抽检。
附件:2022-2023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