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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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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22-06-06    访问量 : 128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实习工作,加强教育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实习时间16周,实习过程分为前期准备阶段(1周)、进校实习阶段(11周)和反思研习阶段(返校后4周)。

第七学期时间安排:9月5日—9日校内实习准备;9月12日—11月25日实习学校实习;11月28日—12月23日校内反思研习。

第八学期时间安排:第一周校内实习准备由学院自行在第七学期末安排;2月13日—4月28日实习学校实习;5月1日—26日校内反思研习。

2.实习安排。各学院可结合部分师范生考研复习需要,合理安排教育实习工作。实习时间可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但必须确保实习周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具体要求

1.坚持集中安排实习。要求各学院在浙江省929所教师发展学校内开展实习工作,并优先选择与我校合作的教师发展学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一般安排15人左右一组,其他专业一般安排12人左右一组。

各学院在联系实习学校时,在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提供住宿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开展实习。

2.合理选择实习学校学段。各学院应结合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职业能力的学段需求,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合理地选择实习学校的学段。

3.配好带队指导教师。学院应保证带队指导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带队指导工作,不给带队指导教师安排主要的教学任务。为保证指导质量,平均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2组或24人。部分指导教师力量不足的学院,可集中就近安排多所实习学校,以方便指导教师开展多个实习点的指导。原则上杭州市区以外的实习点,要求教师驻点指导。

4.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各学院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和各实习小组会议,明确实习任务和评价标准。各学院应密切配合经亨颐教育学院,抓好师范生技能达标工作,充分利用实习准备阶段,组织学生观摩示范课,以说课、短课、模拟课等形式组织学生写教案、试讲,指导教师须逐个考核、严格把关,考核结果纳入实习成绩。

5.强化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非驻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每周不少于3天,听课、评课生均不少于3次。学院组织实习点走访,每个点至少1次,召开座谈会1次。各专业所有教师必须到实习点听课,实习期间人均听课不少于2次。加强对学生参与教研工作的指导,包括课堂教学评议、课堂观察、课例分析、教育调查或教育行动研究、课程开发、实施与评价、数字化资源建设。

6.开展教育研习工作。教育研习一般4周,各学院利用视频、录像、文本、案例等资源,讨论交流、观摩反思等形式,组织学生对实习阶段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研工作和教育调查工作等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形成教育调查报告(小论文)。学院开展教育实习成果汇报,要求每名实习生至少上一堂汇报课,指导教师点评并打分,成绩纳入教育实习总成绩。

7.做好总结推优工作。以公开课、观摩课、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展示教育实习成果。实习结束前,每位实习生上交一个教学案例或课件及一个公开课视频,并上传慕课网站。做好学院总结和推优工作,推荐校级优秀带队指导教师(25%)和校级优秀实习生(10%)、教学工作实习先进个人(4%)、班主任工作先进个人(4%)和教育调查(小论文)工作先进个人(2%)。

8.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校防控办及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材料上交。各学院按照要求编写实习工作计划及实习安排表并于6月17日下班前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实习总结材料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严馨华,联系电话:28865721。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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