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重要的实践性环节,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院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质量要求和检查安排,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学院、系、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稳步提高。
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1)答辩委员会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及各专业负责人或课程组责任教授等组成,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安排及受理答辩争议;
(2)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应由3名(含)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所在的答辩小组。全体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原则上每生20分钟左右。
二、明确过程管理与质量要求
1.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培训指导
学院应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课程或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写作方法培训,学习《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以及工作要求;对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动员,使指导教师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
2.推进毕业设计(论文)教育改革
(1)为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部分应用型专业试行由毕业设计替代毕业论文,以行业企业一线的生产实际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所有工科类专业均要求由毕业设计替代毕业论文;其他应用型专业也应结合实际,选择与本专业学习成果要求相适应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社会调查报告等,并有本专业领域实务部门专家参与。
(2)鼓励学生以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要提前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认定审核等相关工作。
3.严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够反映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且难度适宜,适应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
(1)选题每生一题,实行教师指导性命题与学生自由选题、独立命题相结合,注重结合行业企业生产实际进行选题;鼓励学生结合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高水平学科竞赛项目的课题自主命题。
(2)学院应根据学生选题方向和专业学生规模,组织成立若干开题报告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应由3名(含)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负责对学生的选题进行审定,并决定是否开题。
(3)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请在设计(论文)题目中“课题类型” “课题来源”“课题内容”等相应栏目中进行标注。
4.明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要求
(1)每位教师指导一般不超过8人,对指导力量不足的学院,可外聘指导教师来充实指导教师队伍。如需外聘指导教师的,应由校内指导教师主导,校外指导教师协同指导,并填写外聘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2)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助教不能独立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
(3)校外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特别是应用型专业,在做毕业设计时,需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和行业企业教师联合指导(要求校内指导教师主导),行业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行业一线从业经历、行业从业资格,且不能单独指导。
(4)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对学生开展有效的过程指导,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及时解答学生问题。指导老师做好论文的过程指导,可采用“指导日志(手工录入)”或“论文过程指导记录(系统自动提取)”方式,由学院自主选择。
5.完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各学院、专业明确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时收集反馈并处理过程管理中的问题,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开展整改工作。
(2)对在校外企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除安排校外指导教师外,必须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并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系,检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是否具备,跟踪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时反馈并解决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
6.强化学术诚信检测环节管理
(1)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应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均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知网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知网检测系统是由指导老师和学生共同使用的,学生上传查重文档后,指导老师需登录知网检测系统填写对应的指导意见。答辩前,学生须上交由本人和导师签字的纸质检测报告,符合要求方能参加论文答辩。如果发现学生答辩和查重使用AB稿,属于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7.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
(1)探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第三方评阅工作,由教务处抽取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并委托校外专家进行评阅;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展第三方评阅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终评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及答辩成绩三项组成,三项成绩的权重比例由专业自行决定,其中指导教师成绩的权重不得超过30%,并逐步降低;三项成绩中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须经过二次答辩获得最终的论文成绩;答辩为必经程序,学生须通过论文答辩方能将答辩成绩计入终评成绩,凡是经过二次答辩通过的学生论文成绩为及格。
(3)毕业设计(论文)终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不及格),其中各专业的“优”成绩在90分以上,“良”成绩在80分以上,优秀率不得超过25%,优良率的总和不得超过75%;“中”(含“中”)以下成绩比例不低于25%;专业之间各比例不能打通(使用论文管理系统,各等级比例超过上限,系统会控制成绩将不能发布)。学院应严格按照以上各成绩比例进行审定。
8.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推优
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与质量分析,按要求完成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文本材料按学校要求装订由学院整理保存,电子文本材料按专业整理后自行保存;并在系统完成论文推优工作,专业排名第一的学生论文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论文管理系统发布。
三、其他事项
1.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集中撰写时间不得少于6周,学校总体安排详见《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具体时间以论文管理系统确定的时间节点为准,各环节的各个角色(指导老师、专业负责人、答辩组长及学生等)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学生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只能进入第二次答辩环节或延迟毕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经过第二次答辩得到的论文成绩只有及格一个选项。(注: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用表均在论文管理系统下载)。
2.为进一步激发本科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学校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相结合,制订下发了《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师大〔2012〕127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推进工作。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每生不少于180元,在学院教学日常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4.全校各专业(除美术学院、文创学院特殊情况外)需全部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学院需保存论文环节的所有纸质文档。
在使用论文管理系统中,如遇问题及时和教务处实践科沟通,联系电话:28865800。
教务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