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一般立项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一般立项建设项目(附件1)。
二、验收程序和要求
1.项目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认真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2)。
2.学院(部)检查验收
学院(部)应组成专家组对本单位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一般立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般为5人以上(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对项目开展情况、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附件3)。
3.验收结论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学院/学校总项目数的20%;无特殊情况未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以上课程思政项目。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项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稿(附件2、3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稿(附件2word、pdf,附件3pdf,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命名)交至教务处,同时留存学院。
联系人:邱璐;电话:28862871;地址:行政楼336室。
附件1: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一般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2: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
附件3: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结项验收评审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