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规范教材各项管理工作,保证我校春季开学后各类教学用书的及时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学院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学院须成立教材选用工作机构和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应当占一定比例。
2.对已出版的马工程教材所对应的课程,都应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确保无遗漏、全覆盖。详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附件1)。
3.除特别规定外,教材选用要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材编写和选用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21〕15号)相关条款执行(详见附件2)。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新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更换教材或更换新版本教材,由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或课程组)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新教材样书或编写大纲,经学院教材选用专家组审定、学院教材选用工作机构审批后方可使用或更换,申请表和审核表学院留存。
2.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翻译版或复印资料),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和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要全面审查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并形成书面使用审查意见,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3.校内自编教材除列入国家、教育部、省级规划或重点教材外,应适当限制使用。如需选用,须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对教材的政治性和思想性、院教材选用专家组对教材的学术性和先进性进行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选用。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自编教材(学习材料),均不得列入教材选用计划,严禁向学生擅自推销自编教材。
4.在实际教学中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均参照以上规定施行。
三、教材订购说明
1.各学院应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强调课程学习中必备至少一本教材的要求。学生在选课期间可在系统中自愿选择是否订购教材,教材由学校按照学生选教材数量进行征订。选课结束后通知学生及时在教务系统中确认自己所选教材。
2.各学院应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切实制定好教材的订购计划。教师用书应提前征订。所需征订的教师和学生教材请在系统内自行输入准确的书名、作者、版本、出版社、出版时间、书刊号、获奖情况、教材性质及教师用书数量等,请勿使用简称或缩略语。
3.加强对教材的计划管理。学校规定凡开设课程原则上都需要有教材或讲义,且教材均须在审核后再征订。
4.各学院要及时将审批后的《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中有关信息输入教务管理系统,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12日,系统会自动生成《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在核实无误后由分管教学领导和教材管理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一式一份)。教材如有修改须尽快审核并及时在系统中更正教材信息。
5.加强对讲义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学院要严把讲义审批和领用环节,要有专人负责讲义的印刷事宜。
6.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李成轩;联系电话:28868202。
附件:
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