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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22-12-08    访问量 : 2925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办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2019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考核的2019级师范专业在校本科学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科目一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二综合素质;科目三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2022年下半年校内笔试通过的科目,可以不再次考核;国考的笔试结果与校内笔试不能互认;学院须做好审核工作,避免学生误报、漏报)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2日下午,第一场13:00-15:00(科目一二),第二场15:30-16:30(科目三)。

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底前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考核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3个科目,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重点考察职业理念、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学科知识等。学科知识为单学科命题,其他为统一命题。

面试:考核学生教育实习实践(重点考核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方面能力),以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成绩为准;若实习学科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面试。

凡报名参加考核的学生,需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20个学时学习任务。此项任务完成情况由学院进行审核。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组成。

2.各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任教师、一线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按《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

4.各学院需在2月24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学生统计表》(附件2),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严馨华。

5.笔试材料由教务处存档,其他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面试过程需要录像存档。各学院需在4月7日前提交面试组织的考核方案及具体安排,并于5月12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9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附件4),连同测试存档资料(可电子),提交给教务处实践科严馨华。


附件2 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上半年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成绩汇总统计表

附件4《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报送模板


教务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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