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发展战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和教学资源共享,我校将选拔3名优秀本科生于2023-2024学年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交流访学,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3—2024学年
二、学校、专业、年级及名额
学 校 | 专 业 | 年 级 | 校 区 | 名额 | 交流 时间 |
上海交通大学 | 临床医学 | 2021 | 卢湾 | 3 | 一学年 |
三、选派标准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合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身心健康,沟通交流能力较强,能够适应第二校园的学习生活。
四、申请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附件1)
2.学业成绩单
五、选派程序
1.学生于4月25日前提交申请,并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科,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
2.学院根据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并于5月6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学生推荐汇总表》及学生证件照电子版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报对方高校教务处。
4.教务处于6月份组织派出交流生行前培训会。
六、有关说明
1.名单公示后,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
2.学生交流访学前须办理退宿手续,否则访学期间仍需缴纳我校住宿费。访学期间住宿费根据交流学校标准缴纳给对方高校。
3.赴上海交通大学交换培养学生学费按我校标准仍在我校缴纳。
4.其他未尽事宜,按《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教务科,或教务处吴老师,联系电话28865130。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