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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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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赴华东政法大学交流访学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23-04-20    访问量 : 107

为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发展战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校际优势互补和教学资源共享,我校将选拔10名优秀本科生于2023-2024学年赴华东政法大学交流访学,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32024学年

二、学校、专业、年级及名额

名额

交流

时间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

2021

松江

6

一学年

知识产权

2021

松江

4

一学年

三、选派标准

1.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合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身心健康,沟通交流能力较强,能够适应第二校园的学习生活。

四、申请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附件1

2.学业成绩单

五、选派程序

1.学生于428日前提交申请,并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科,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

2.学院根据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并于59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证件照电子版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报对方高校教务处。

4.教务处于6月份组织派出交流生行前培训会。

六、有关说明

1.名单公示后,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

2.学生交流访学前须办理退宿手续,否则访学期间仍需缴纳我校住宿费。访学期间住宿费根据交流学校标准缴纳给对方高校。

3.访学期间学费按交流学校标准缴纳每年给对方高校;另需按1万元/学年的标准缴纳教育经费补贴,由杭师大计财处代收后统一划拨给交流高校。

4.其他未尽事宜,按《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可在教务处网站查阅)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教务科,或教务处老师,联系电话28865130

附件1: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

附件2: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申请学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1: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

         附件2: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学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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