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交流生协议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教务处审核,同意杨静等10位同学于2023年9月赴华东政法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的交流访学。现将访学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即日至2023年5月18日15时。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8865130,邮箱:jwcjwk@hznu.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
姓 名 | 所在学院 | 专 业 | 班 级 |
杨静 | 沈钧儒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211 |
廖志宏 | 沈钧儒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212 |
郑佳宁 | 沈钧儒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213 |
杨思嘉 | 沈钧儒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212 |
陈丽媛 | 沈钧儒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211 |
葛佳楠 | 沈钧儒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213 |
许洋 | 沈钧儒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知产211 |
李安琪 | 沈钧儒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知产211 |
陈茹欣 | 沈钧儒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知产211 |
许明慧 | 沈钧儒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知产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