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开展实施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高校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要求,为促进各专业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改进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学校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价和专业满意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测评时间
5月26日8:00--6月5日22:00。
三、评价方式
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评价,操作方式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组织发动,确保评教参与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
2.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信息的准确性,请于评教前再次确认实际上课教师与下任务时教师的一致性。
3.各学院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专业满意度评价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给学生,并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网上评价。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谢老师,28860691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