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办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2020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考核的2020级师范专业在校本科学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科目一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二综合素质;科目三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8日下午,第一场13:00-15:00(科目一二),第二场15:15-16:15(科目三)
考场安排及2024年春季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3个科目,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重点考察职业理念、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学科知识等。学科知识为单学科命题,其他为统一命题。
面试:考核学生教育实习实践(重点考核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方面能力),以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成绩为准;若实习学科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面试。
凡报名参加考核的学生,需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20个学时学习任务。此项任务完成情况由学院进行审核。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组成。
2.各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任教师、一线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按《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实施。
4.各学院需在10月13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学生统计表》(附件2),科目三试卷请于10月27日前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严馨华。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