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通识选修课建设,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开展2023年第二轮新增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课程要求。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目标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内容要有一定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课程有完整的教学大纲。
(二)课程团队。通识课程要求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的教学团队。通识教育的主讲教师可由具有中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课程学分。原则上课程学时为32学时(2学分)。
(四)课程考核。注重形成性评价,可结合专题论文、研究报告等学习成果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五)鼓励下沙校区开设通识选修课程。
(六)鼓励开设课程思政、劳动类和美育类课程。
二、申报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书》(见附件1)和《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2),学院对课程负责人资格及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学术性等进行审核。
(二)各学院教务科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汇总表》(见附件3)。
(三)经学院审核后,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稿(学院意见栏需有签字盖章)及扫描件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各学院应加强对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及质量监控,定期梳理,对连续三学年无故不开的通识课程予以停开。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28865843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