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我校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为规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国创”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安排
1、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检查验收和学校统一答辩验收的方式进行,各项目组根据结题要求,上交学院相关结题材料,由学院组织本院“国创”专家组专家进行验收检查,并在各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记录册上填写学院检查意见。
2、 学院检查后,汇总项目材料,交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结题答辩验收,时间定为5月下旬。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 报送材料
1、 结题材料(详见附件2)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相关法律证书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
(4)项目展板展示内容一份,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项目采用展板加实物作品的方式进行展示。
(5)成员个人总结每人一份(题目自拟):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要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典型阶段(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6)项目团队合影一张,请转换成JPG格式,要求对焦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200(电子稿)。
2、 系统填报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认真填写完成结题报告并提交。
3、 延期结题材料
(1)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期。请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确保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2)延期结题项目材料含: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已取得的项目成果一览表和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要求同结题材料第4项)。
三、 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学院检查和全部材料汇总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汇总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izihui2255@163.com,除《项目结题报告书》外所有材料纸质稿同时报送教务处实践科(仓前行政楼330),待学校组织答辩评审后,将修改后《项目结题报告书》终稿(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李孜慧,联系电话:28865125。
四、 答辩注意事项
1、 答辩形式为现场汇报和专家提问,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共同参加,项目指导教师也可参与项目答辩;
2、 汇报内容为项目简介、项目创新点、项目过程、项目立项时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以及项目成员在创新实践能力训练收获的锻炼、心得、体会,请将汇报重点放在项目创新点、成果、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训练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3、 项目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请各项目结合汇报内容制作PPT图文展示材料,并指定项目成员负责汇报;
4、 专家提问时间一般为3-5分钟,由项目指定成员接受专家提问。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