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办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2021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考核的2021级师范专业在校本科学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科目:科目一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二综合素质;科目三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考核方式:科目一科目二机考;科目三试卷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下午 12:00-16:15(科目一二),具体场次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三考试时间及组织由学院自行安排并通知报名学生。
三、考核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3个科目,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重点考察职业理念、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学科知识等。学科知识为单学科命题,其他为统一命题。
面试:考核学生教育实习实践(重点考核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方面能力),以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成绩为准;若实习学科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面试。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组成。
2.各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任教师、一线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按《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实施。
4.各学院需在10月25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下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学生统计表》(附件2)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严馨华。因多次发生学生不核对身份证号码导致后续影响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情况,本次考试报名需填写身份证号,并在考试时核对身份证号码,请报名考试的同学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实际身份证号码与报名信息表不符,取消当次考试成绩。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下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