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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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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结题流程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李孜慧     时间 : 2024-10-18    访问量 : 751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请各学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激发项目协同育人效能。请各学院明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联系人,并将名单钉钉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李孜慧。

有意向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教师,请登录系统http://cxhz.hep.com.cn/ 注册,并将本人签字的申请书和申报审核表交学院教务科,由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审核。企业审核成功后,需填写《合同审批单》办理协议,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审核。申报时间无限制。

申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的教师,请将本人签字的结题报告和结题审核表交由学院教务科,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审核

联系人:李孜慧 28865125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核表

附件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审核表

附件3:合同审批单

附件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负责人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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