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优势,满足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微专业名称可结合社会需求确定,但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建设方案。
2.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建设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3.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4.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齐备。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4—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8-16学分,教学方式主要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5.开设微专业的教学单位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团队和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6.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应于2025年9月正式运行。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认真研讨、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确定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内容;
2.学院组织填写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
3.教务处组织专家审议,公布立项建设项目;
4.微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与学生遴选办法,开展宣传、选拔与培养工作。
三、材料报送
拟申报学院,请于12日10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微专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28867584。
教务处
2024年11月18日